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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6-12-28 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【 字体:  】 打印本页

关于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,黑龙江农垦总局:

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《种子法》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,是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机构重要职责和工作抓手。为做好备案管理工作,农业部种子局组织开发了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管理系统,包括APP备案(手机终端)和PC备案(电脑终端),今后备案管理以网上备案为主,网下备案为辅。

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者可自行选择APP备案方式或PC备案方式进行备案,自主完成账号注册、信息填报、材料上传、备案提交等业务操作,确保网上备案信息全面、真实、准确,可不提交纸质材料。备案相关操作指南和应用软件可在中国种业信息网(http://www.seed.gov.cn)下载。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备案者,可采取网下备案方式,备案者须向备案受理机关提交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》,并报送备案所需纸质材料,备案受理机关应代为录入网上备案信息。

截至2016年12月27日,湖北、四川、甘肃、吉林、新疆、江苏等省(区)备案工作进展较快,江西、海南、贵州、西藏、青海等省(区)尚未启动(详见附件)。各省(区、市)种子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职尽责,加强工作指导,重点督促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做好备案工作,确保分支机构、委托生产、委托代销和不分装销售等四类备案主体全部依法完成备案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农业部种子局联系。为做好《种子法》贯彻落实工作,2017年农业部种子局将对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情况进行重点检查。

联系方式:

北京中园公司(技术支持)

QQ:962242136,781790777

电话:010-59196227,18618195931(黄宁军)

010-59519955转8812,18618196521(李雄)

农业部种子管理局

电话:010-59193238,010-59193237

附件:

各省(区、市)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进展情况统计表

 

 

农业部种子管理局

2016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