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26号
根据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以及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农[2010]74号)、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农〔2010〕79号)精神,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,并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为期一个月的公示,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(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)审定通过的257个稻、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大豆、油菜品种,现予公告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;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,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、推广。
二○一二年三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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